一張圖搞懂節稅:常聽到的「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其實差很大

出售房地產時,會衍生出土地增值稅,以非自用住宅的一般用地來說,稅率為20%至40%,但自用住宅的「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2種節稅模式,稅率卻僅要10%,不過,這2種自用住宅節稅條件有所差異,民眾也應了解清楚再看適用哪個項目。

一般來說,「一生一次」限制條件較為寬鬆,只需在買賣簽約前將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的戶籍遷入,即符合條件,但「一生一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土地出售前,需設籍且持有連續滿6年。

「一生一次」顧名思義就是一生只能用一次,但「一生一屋」卻可多次使用,不過,限制反而是需要使用過「一生一次」。至於節稅方式,例如夫妻若要出售自用住宅,假設先生已經使用過「一生一次」,那麼這次可太太使用「一生一次」,尤其夫妻贈與免稅,所以就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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