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定額免稅!建全租屋市場有利房市

[房地王/盧振池報導]
政府正在檢討、並可能調降勞工、公教人員退休金的請領金額,算一算,還是買房子來當包租公、包租婆最安心,而且租金收入可望有新的免稅優惠了!內政部最近公布的「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中,就訂出了不少免稅或減稅的措施。不過,這些免稅的優惠措施是有條件的,對於國內的租屋市場會產生怎麼的影響?值得有意當包租公、包租婆的民眾多多留意。

▲房地產的行業不只是買賣房屋而已,健全及活絡租屋市場也很重要。  
根據這項「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的內容,凡是把房屋委託給租賃住宅服務業代管、或是出租給租賃住宅服務業轉租供居住使用,出租期間並超過1年以上的屋主,每個月的租金收入中有6,000元可享有完全免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優惠。  
屋主每個月的租金收入超過6,000元的部分,則可以先扣除出租成本、租屋修繕等費用,剩下的收益才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裡課稅。如果屋主無法提出這些出租成本的單據證明,還可以用每個月租金收入的53%當作是出租成本,來扣除租金收益。  
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草案的免稅內容
每月租金 減稅規定 補充說明
6000元以下 全部不需併入個人綜所稅裡課稅需把房屋委託給租賃住宅服務業代管、轉租並供居住1年以上
6001~2萬元可扣除修繕等租屋成本,餘額併入綜所稅裡課稅亦可按租金收入的53%列為租屋成本
2萬元以上按現行法規稅制扣抵公聽會後研議新方案
資料來源:內政部  
房地產業者表示,受到傳統「有土斯有財」觀念的影響,國人的房屋自有率似乎很高,但是實際上根據財政部的統計資料顯示,民眾平均的購屋年齡是41歲多,等於從20多歲開始入社會之後,要在外租屋(或住爸媽家裡)將近20年才會買下自住的房屋,而且租屋的家戶數幾乎占了總家戶數的3分之1,可見民眾對租屋的需求極高,相關的商機也相當龐大,但是以前政府、政策卻長期忽略它。  
▲全國的租屋人口不少,租屋家戶數達到總家戶數的31%。  
現在,這個草案的內容希望藉由「免稅、減稅」的誘因,讓屋主願意把空屋交給租賃住宅服務業代管、轉租,不但可以管理、整合、活絡、透明化整個租屋市場,還可以建立並提升專業租賃的服務,把過去像是「地下化經濟」的租屋市場,變成透明、有秩序的住宅新選擇,讓民眾願意「買屋來出租」或是「先租屋、存錢才買屋」,不但可以解決民眾居住的問題,對整個房地產行業的長期發展,也絕對是利大於弊的。  

惡房東、惡房客可望減少
此外,將來發展出來的「租賃住宅」服務業的從業人員及業者,也要像現在的房屋仲介業者一樣,考取相關的證照、實施規定的租賃法規制度,才能在市面上服務消費者,這樣對房東、房客都是極大的保障,「惡房東」、「惡房客」等名詞以及各種租屋糾紛也才會漸漸銷聲匿跡。  
▲民眾如果願意「買屋出租」或「先租屋、再存錢買屋」,對房市也是一大利多。  
或許不少包租公、包租婆認為「只要和房客講好別申報租金扣除額,租金收入就不必報稅」,根本不需要等到新的租屋法案立法。不過房東們別忘了,從今年1月1日開始,內政部已經規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申報租金支出抵稅,違者最高將被處以30萬元罰鍰,房東們還是應該遵守法令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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